国务院全国住宅工作会议将召开 制定住房新国策

由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或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计划于8月下旬召开,会议的中心任务就是将明确下一阶段的住房保障工作。

作为会议的“序曲”,8月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以国务院名义而不是部委名义统领住房保障工作,表明政府在住房问题上更加关切民生,更加注重民情。同时也昭示筹备已久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将把调控分为“两步走”,第一步,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保障体系;第二步是让住宅产业朝着温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意见》无疑将成为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风向标。


各部委联动配套政策

记者从建设部相关文件了解到,与住房保障相关的配套政策正在加紧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政策都已有明确时间表。

其中,建设部将会同民政部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在今年10月完成。同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于年内修订完成。

央行会同建设部、财政部制定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办法,根据各地廉租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建
设情况,研究提出金融支持方案,在今年10月底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落实制定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于今年10月底完成。

同时,住房保障立法研究也提上日程,8月底完成初稿。


保障性住房不再边缘化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简称23号文)公布实施,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和新的住房制度改革的开始。文件明确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政府的思路很明确——商品房价格更多由市场去决定,政府着力抓保障住房。但近几年有些地方政府在提供保障型住房方面力度不够,本应占市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逐渐边缘化,商品房成了解决居民住房的基本模式,造成全国房地产市场房价飞涨,并致使中央政府不得不一再出手调控房地产市场。

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符合目前廉租房制度保障条件的“夹心阶层”家庭,也逐步列入廉租房保障范围。《意见》提出,“十一五”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在2008年底达到这项要求。

与此同时,国家还将从资金来源上确保廉租住房建设。《意见》提出,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净收入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还可根据实际进一步适当提高。同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专项支持。

根据各地已公布的住房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拟建廉租住房144.7万套,平均每年28.9万套,年度建设资金需求285亿元,其他低收入家庭的年度租赁补贴资金212亿元,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年度资金需求为497亿元。


稳定房价不放松

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能不能完成住房保障这项艰巨任务,将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

不断上涨的房价令百姓叫苦不迭,也让房地产行业担心更严格的调控措施。

建设部的调查表明,近期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供求关系偏紧,住房和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尚未到位。房地产市场秩序还有待规范。

针对这些问题,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3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已报请国务院批准。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已有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强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

另悉,建设部将在10月底之前,对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占有比例展开督察,以确保房源。舆论认为,建造足够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不仅能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更可分流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缓解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