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代表安省房东的组织『安省出租住宅房东协会』简称FRPO发表报告指出,本省平均有1.5%租客利用缓慢的驱逐租客迁出程序(Eviction Process)在还没有交足房租的情况下便搬走。房东们要求省府修例,包括将原来的14天驱逐租客迁出限期大幅度减为5天。
该协会表示,目前不少有问题的租客当收到房东发出的驱逐租客迁出通知后,可以提出上诉,他们利用等待上诉判决前的一段长时间,继续在不交租的情况下居住在出租物业,这种免费居住租客往往要3个月后才被法庭颁令迁出。
安省原有的驱逐租客聆讯程序时间较其他省份长。若以平均每月租金1000元计算,房东要损失3000元。如果再加上律师费,房东的损失有机会达致5200元至6500元。协会要求省府:
1、将原来的14天驱逐租客迁出期限减为只有5天。
2、驱逐租客聆讯期限由现时的29天减至5天。
3、当仲裁员判决发出驱逐令后,不用等当局官员花11天做档案记录。
4、驱逐租客的行动可由房东聘代理完成,不用等当局职员数周后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