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保单 切勿因小失大

 俗语有云:「健康就是财富」,即使是小病,也应得到及时和适当的治疗,但投

保了医疗保险的人士,如想转换保险公司,应特别留意可能要承担的损失,切忌只

为了其他优惠而轻率转保,结果可能得不偿失。

  在保险索偿投诉局近期接获的个案之中,以住院/医疗保险最常引致索偿纠纷。

根据二○○五年的数字显示,于受理的246宗投诉个案之中,住院/医疗保险占90宗,为总数近37%,比个人意外/伤残保险的数字还要高。以下提及的一个案例,便与投保人未经深思而转保有关。  

  陈先生在十年前投保了一份住院现金保障计划,但半年前,他见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优惠非常吸引,除获赠迎新礼品外,更可即时享有保费折扣,且保费较现有计划便宜,于是决定转投该家保险公司,并立即取消原有的保单以节省开支。不幸地,他于转保后不久被证实患上胃癌,更于两个月前身故。  

考虑等候期间保障  

  他的家人随即向保险公司申请住院现金索偿,但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解释,陈先生的保单条款已清楚列明,若投保人「于保单生效后六个月内患有癌症」,便属「已存在的疾病」,不能获得有关保障。  

  由此可见,投保人在转换保单时,应小心比较现有及新计划的条款,包括等候期、保障范围、保障上限、不受保项目及自负金额等。投保人更应清楚了解转保

后可能需要承担的损失,特别是要重新计算等候期的条款。因此,若投保人有意转

保,也应考虑待新计划获得批核或已过等候期才取消现有保单。  

  此案例旨在提醒大家千万别纯粹因为优惠吸引而轻率转保,因为保险关乎你的终身幸福,故转保前请谨记「三思而后行」。

 资料来源 星岛日报(加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