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局赢得与竞争局官司

联邦公平竞争仲裁委员会宣布,撤销联邦竞争局专员发起的针对多伦多地产局的仲裁申请,并下令由竞争局向多伦多地产局支付相关费用。


公平竞争仲裁委员会称,很明显,多伦多地产局并无任何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基于这一发现,委员会做出该决定。


「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多伦多地产局主席汉娜女士(Ms.Ann Hannah)说,「地产局和其会员将在不牺牲客户隐私权的基础上,继续提供尽可能高质量的房地产服务。」


这一决定性的裁决,将使地产局得以继续推行现行的虚拟办公网络(Virtual Office Website VOW)政策。该虚拟办公网络允许消费者进入一个有密码保护的网站,来搜索多重放盘系统(MLS)上的楼盘信息。


MLS是加拿大地产协会拥有的房地产销售系统,全加90%的物业都是通过这个系统售出的。按照传统的做法,卖家要出售物业,需要通过协会旗下经纪才能将物业挂到MLS上,并需要接受该经纪从挂牌到出售的全套服务。竞争局认为,地产协会的规定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迫使其接受一些他们并不想要的服务,妨碍了公平竞争原则,有垄断市场之嫌。竞争局督促地产协会废除有关违反竞争法的规定,否则将通过法律渠道迫使其就范。地产协会为了息事宁人,多次修改条例,包括多伦多地产局推出的VOW服务。但竞争局认为远远不够,必须完全开放MLS。多次交涉无果后,竞争局将多伦多地产局送上仲裁。多伦多地产局则强调,完全开放MLS,将触犯相关的消费者隐私保护法律,降低系统运行质量,减少对消费者的保护。正是运用保护消费者隐私这一法宝,地产局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加中地产投资总商会副会长,瑞龙地产总裁袁浩彬在接受本报记者釆访时称, 很高兴看到竞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这意味着地产从业人员的权益将得到应有的保障。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能得到更专业和更有素质的服务,有利于地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