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政策缺位 贵州房地产调控稳步前行

背景:2006年5月,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在套型面积、小户型所占比率、新房首付款等方面作出量化规定。同年7月,建设部出台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县城)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须达到70%以上。

    
按照上述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贵州加大了对新建住房的调整力度,优化住房结构比例,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稳健推进。

        
加大新建住房 结构比例调整

    
据统计,贵阳市2007年1至11月,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3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37%,比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的比例分别提高了13.1和18.25个百分点。遵义、六盘水、安顺三个地级市“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比重均比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时有所提升。

    
为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限制,确保新建住房总量中套型建筑面积符合“90平方米以下占比70%以上”的标准,我省对2006年6月1日前已审批的66个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也进行了调整。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明年,将继续加大调整力度,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和结构,优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确保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比例不低于开发总量的70%,并在规划审批手续办理中加快审批速度,限期办结。

     
税收金融土地政策 实施到位

    
作为严格执行国家调整新建住房结构相关规定的配套政策,从2006年6月1日起,贵州全省范围内统一调整个人销售住房营业税征收政策及相关规定。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调整后个人住房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目前,省地税局正在抓紧编制二手房税收征管软件,通过科学化手段实现全省二手房税收征收工作的现代化管理。

    
为加强对房地产金融信贷的管理,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专门行文要求全省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不给予贷款发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商业银行不得接受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作为贷款抵押物。

    
从2006年7月起,各地在土地出让时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规划确定的住房套型等指标作为约束性条件,开展了限套型、限房价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工作。通过全面调查,掌握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但尚未开发土地的有关情况,并重点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

        
“净化” 房地产市场秩序

    
我省从今年4月进行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以来,经过自查和全面清理检查,共发现涉及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119个。目前,已查处112个,剩余7个正在调查处理中。其中,查处土地方面违法违规项目11个,违反规划审批的项目31个,违反税收政策项目11个。

    
作为新一阶段的整治工作重点,我省下一步将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难点、热点问题,如野蛮拆迁,物业管理纠纷,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问题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土地法》等有关法规加大查处力度。 

来源:贵州日报